德育名师工作室章程
发布日期:2020-09-10
学校德育名师工作室章程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(2019)》和德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,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,拟成立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德育名师工作室。
第一章  总则
1.工作室名称为“江苏省兴化中等专业学校德育名师工作室”。
2.工作室是开展德育工作研究、学习、合作、交流、提高的一个工作平台。
3.工作室的基本理念:德育为先、全面发展、面向人人、终身学习。
4.工作室的基本策略:教学相长,推己及人。
第二章  任务
5.工作室的目标:造就一支“勤学习、善思考、肯钻研、能实践”德育工作队伍。
6.工作室的任务:培养一支学校优秀的德育工作骨干队伍,凝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力量,积极探索以班级为单元的德育工作机制,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管理者、班主任等自我提升、专业化成长,形成学校“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”育人的良好局面,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,培养出德技兼修的中职学生。
第三章  成员
7.工作室领衔人:原则上为具有高级职称的、优秀班主任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。
8.工作室领衔人工作职责:
8.1.主持工作室的日常工作。制定工作室的相关管理制度,三年为周期的工作计划,以及每学期(年)工作计划,确立工作目标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,完成任务,及时做好总结。
8.2.开展德育课题研究。以德育课题研究为抓手,定期开展德育研讨、专题学习、专家引领、经验交流、案例分析、课题研究等活动,探索学校德育管理方法、途径、载体,促进学校德育专业化发展。每学年开展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。
三年中,领衔人至少有一个省级德育工作的课题,每年撰写至少一篇高质量的论文。
8.3.加强工作室成员培养。加强对工作室成员业务学习、经验总结、班级工作等的指导。建立好工作室成员成长业务档案。
8.4.协调开展德育工作。在学校德育部门(学工处)指导下,开展德育工作研究,完成相关工作任务。
8.5.呈现工作室成果。通过论文、专著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形式,定期呈现工作过程、工作成效。
9.工作室成员:
9.1.工作室成员一般由7-9位老师组成,主要为优秀班主任和德育管理者,也可选择一些优秀教师。根据个人申请、系部推荐、工作室审核,产生组成人选。
9.1.能坚持学习,主动研究和实践德育工作。
9.2.能尽职尽责,主动完成工作室的各项任务。
9.3.在学校教育、学生管理、德育工作研究中力争成为内行。
9.4.工作室成员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(含发展目标、具体措施、预期成果等),每年总结个人研修情况,撰写一篇反映自己成长发展的年度报告。工作中,成员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教育工作中积极实施。
10.退出机制。成员可以提出申请,经研究审核后退出。
11.学校教师参加了学校其他工作室,就不得加入本工作室。
第四章  保障
12.工作室是坚持“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”的重要体现,也是深入推进职业学校德育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。全校各处室、系部应为德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,提供工作保障。
13.工作室由学校分管德育的副校长直接领导,学校德育工作管理部门(学工处)为责任处室,负责工作室的协调、管理工作,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。
14.学校设立工作室专用活动空间,挂牌工作,所需办公设备由学校提供。
15.工作室的所需经费,由工作室提出具体预算,报请学校审核,再行计划开支。
第五章  运行
16.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,在每月的固定时间(第三周星期天)正常开展相关活动及会议。
17.工作室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、成员论文、专题研究、课例设计、典型案例及评析、教育故事、活动图片等。
18.工作室考核办法主要为目标考核,分学年和工作周期进行。考核工作是工作室领衔人、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负责。
学校应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志予以表彰,并作为向上一级推荐表彰评优评先教师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。
经考核,对不能胜任工作室相关要求的人员,经研究决定后调整出工作室。同时,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。
19.工作室优秀成果的推广。工作室及时总结德育工作成果,学校对工作室优秀成果在全校推广。
第六章  其他
20.全体工作室人员通过发表论文、出版著作、获得表彰等形式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。日常工作不需要学校支付额外的劳动报酬或课时。
21.通过竞赛等方式,工作室成员获得的奖金归个人所有。
22.根据政策,由上级相关部门拨付的专项活动资金归工作室支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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